“爱你的人会为你调频,调到与你同频为止”
在思考两个人相处的“同频”到底是什么,是生活习惯的契合,话题的理解与分享的相合,还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,能认识到对方与自己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,在认知的视角下能看见对方眼里“自己”的身影。
进行解构,我认为是我会做的事情符合对方的期望,对方会做的事情符合我的期望的时候,双方达成同频,即互相满足对互相的期望。但这似乎少了一些“亲密性”,也就是我做的时候满足对方的期望,但我不代表我是为了对方的期望而行动,的确被满足,但并没有因果关系,那还算是同频吗?因为这里并没有“为了”。
然后,我的行为满足了对方对我的期望,即使我并不是“为了对方”,那我应该/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,要求其满足我对ta的期望吗?我认为不能,或者说不能强求,因为我行动的原因是“为了我自己”,而不是“为了对方”,因此不能强求对方一定要“为了我”,所以这不是同频,更像是频率被涵盖。
很多事情的确是这样,“为了自己”的原因对他人带来利益或伤害,是事实的发生无关乎实施者的本愿,只是好心办了坏事或坏心做了好事又或是无心插柳,这并不是“同频”达成的条件,客观事实是“心”的表现型,而不是“心”本身的颜色。
对互相需求的交换我定义为“欲求平衡”,我抱有对你的欲求而满足你对我的欲求,于是我们欲求平衡,建立关系,我无法满足你对我的欲求,我就不要求你能满足我,你若对我无欲求,那我便应该舍弃你,不再对你抱有欲求,若你对我抱有欲求,而我对你无要求,我只会礼貌回应你,于是我们欲求不平衡,关系断裂。
同频是一种欲求平衡的关系,同频不需要“为了”,爱才需要,所以我认为同频不需要爱和感情,但爱和欲求平衡需要建立在同频上,而同频建立在客观事实上。
我说我不爱你,但我却与你做着所有你认为“爱人”们会做的事,你得到了你期望的爱,即使我不爱,关系不正当,但同频者各取所需。
会对这种模式感到恐惧,因为这不是你满足我的欲求,而是你为了你自己的行动刚好符合我的要求,这并不代表我们之间不存在矛盾,冲突,但,真的会较真吗?我在你的眼中看见我期望的身影,让我以为我们属于同一个盒子互相依偎,谎言未被戳破,那就是真相,就是同频。
只是有些关系是无法选择生来便存在的。
“家人们”,我想亲情通常无法同频,“为了我好”多少为了自己的好心坏事,不顾及互相感受的强制爱,“丈夫”,“孩子”,“自己”\“妻子”,“孩子”,“自己”\“父亲”,“母亲”,“自己”这三者并不一定同频,更不是同一世界的人,只是即使欲求不平衡,关系也没办法割舍,或者,只能被单方面的,抛弃。
我将“爱你的人”定义为“会为你调到同频”的人,那么不同频的人施加的感情就不是爱,“爱”是对等的关系,大人俯下身子平时倾听孩子的话,居高临下者,孩子只能仰望到屁股,听到满嘴屁话。恋人挽住胳膊耳语自己的爱,无理取闹者,乱叙己见,惹得心火寒。